根据诸安[2010]31号文件精神,决定授予第二分公司等部门相应荣誉称号,并进行表彰。
授予第二分公司“优秀分公司”称号;
授予南方分公司“先进分公司”称号;
授予泰诚分公司“知名分公司”称号;
授予恒立分公司“骨干分公司”称号;
授予第一分公司“骨干分公司”称号;
授予直属一分公司“骨干分公司”称号;
授予泰诚分公司“工程质量创优先进分公司”称号;
授予新力分公司“技术进步创新分公司”称号;
授予第二分公司“社会贡献杰出分公司”称号;
授予公司财务部“先进科室”称号;
授予公司驻上海办事处为“先进办事处”称号。
二○一一年二月十八日